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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机构如何渡过难关?各省市纷纷出台行业提

作者:济南庆典演出公司。来源:www.yanchutop.cn日期:2020-03-04
上海市委宣传部出台了《全力支持服务本市文化企业疫情防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回应和解读。
 
1、“演艺大世界”是具有标杆意义的演艺集聚区,对此有哪些支持举措?
 
一是优化演出审批流程,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供剧本预审服务,缩短审批时间。二是加强演艺大世界配套扶持资金的导向支持,引导区域内相关主体积极储备优质项目,对于引进精品项目、推动首演首秀、推进演艺市场向好发展的演艺主体给予优先扶持。
 
2、对受疫情影响的民营院团和中小微文化演艺公司有哪些具体的帮扶政策?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出台的28条疫情防控支持服务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协调帮助企业切实享受相关政策。二是倡导相关剧场返还或减免场地定金,帮助企业改善现金流,渡过难关。三是积极统筹演出档期资源,场租不涨价。四是依托各类文化扶持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信用良好、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演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
 
3、恢复演艺市场,有什么举措?
 
一是鼓励演艺市场转型创新,支持在线点播、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探索,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多渠道发布、多网格分发、多终端呈现,鼓励开发新型文化消费金融服务。二是积极运用各类传播平台,加大宣传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和政策法规,待剧场开门营业,在科学引导、群防群控的基础上,尽量缩短公众的适应期,提升在剧场观剧的安全体验。
 
4、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文艺创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演艺企业,将有哪些支持举措?
 
一是依托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资助项目,推进各艺术门类重大选题规划,加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疫情防控等主题创作的扶持力度。二是依托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对在疫情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捐赠各类抗疫物资、参与志愿活动的演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
 
5、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项目年度申报和验收工作,目前有何调整?
 
一是将上半年的申报截止日期适当延长,推迟项目评审日期。二是调整基金会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受资助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的,视实际情况酌情予以顺延,不视为违约。
 
6、很多文创企业因疫情尚未复工复产,承担的扶持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或资金紧张,是如何考虑的?
 
对已签约的 2019 年度本市文创资金在建扶持类项目,项目验收材料提交时间可由2020 年 10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特殊情况可再予以研究。对已完成验收的项目,市文创办将尽快拨付尾款,确保企业正常运转。
 
7、在防疫期间,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中小微文化企业,可以获得哪些支持?
 
疫情发生以来,为数不少的中小微文化企业经营出现困难,面临流动性问题。对此,市委宣传部高度关注,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支持金融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出台的金融扶持政策,特别是上海市文创特色支行,对中小微文化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二是依托下属的国有金融企业拿出专项资金,推出“文金惠”专项金融服务,着重解决防疫期间中小微文化企业流动性问题。三是联动上海银行、上海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即将推出“文创保”服务,着眼长远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四是依托市文创资金推出贴息、贴担保费政策,进一步降低文化企业融资成本。五是依托各市级文创园区、各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文化金融服务工作站,主动对接中小微文化企业,更好做好金融服务。
南宁
 
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和帮助南宁市文化旅游企业共渡难关。
 
一、加快企业各类奖励、补助资金的兑现
 
对符合《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南旅联发〔2014〕14号)奖补条件的景区、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及个人,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加快完成奖补拨付。及时下拨国际航线培育资金,帮助航空公司和包机商应对现金流压力。
 
二、及时暂退旅行社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精神,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确保于2020年3月中旬前完成。
 
三、加大文化惠民服务购买、文旅演艺扶持力度
 
面向市属文艺院团、市属文化企业购买演出,实现以购促演、以购代补,促进演出市场复苏。加大对文旅演艺项目、驻场演出的扶持力度,发挥“文旅+”杠杆效应,激发文化旅游市场消费潜力。
长沙
 
长沙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帮助长沙市当前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文创企业渡过难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面落实涉企减免优惠。全面贯彻落实长沙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支持服务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切实享受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租金减免优惠,对文创园区、楼宇、空间等文创产业载体落实房租减免政策的,给予政策支持和补贴。
 
二、加大文化政策扶持力度。尽快启动2020年文创资金项目、文旅消费品牌创建示范项目、实体书店项目申报工作,重点奖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娱乐行业项目,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影院优惠”等观影支持活动。4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奖补资金申报拨付,其余资金8月30日前完成申报拨付。
 
三、实施便企利企服务措施。优化营业性演出、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行业审批流程,开展便企服务;加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主题作品的帮扶力度,对优秀作品开设绿色通道;积极筹备“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等品牌会展活动;对去年立项的在建项目延长验收时间;完善文化金融支撑体系,给予文创企业贷款贴息等奖励;对入选各类政府品牌展演活动的优秀演出剧目,给予场租和演出补贴;“一企一策”服务支持龙头文创企业发展和重点文创项目建设。
陕西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文艺院团的创作资助,2020年省级艺术创作资助将加大对文艺院团的资助力度,用于文艺院团的资助资金不少于80%。同时,延长2019年省级艺术创作资助验收时间,并提前拨付2019省级艺术创作大型舞台艺术项目第二批资助资金。
 
一、积极帮助文艺院团开拓演出市场,在旅游推介中,将本地重点院团、优秀剧目纳入其中;待疫情结束后,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带动文旅演出市场逐步回暖;与财政部门协调,增加惠民演出的购买场次和场次补贴金额。
 
二、帮助文艺院团留住人才、稳定人才。积极与人社部门协商,提高院团拔尖艺术人才的相关待遇,并通过选派进修、青年艺术人才资助和“百人计划”,帮助全省文艺院团加强人才培养。
 
三、鼓励支持本地文艺院团开设微信公众号,与流媒体平台合作启动线上演出,积极建立扶持文艺院团发展的长效机制。
南京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出台《关于应对疫情针对性扶持演出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支持各演出机构、剧院剧场等各类演出企业和有关平台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提振发展信心,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在文化消费政府补贴方面给予如下针对性扶持举措。
 
一、保留政府补贴演出剧目2年有效期限
 
对于2019年度第四季度和2020年年初已经通过专家评审享受政府补贴的演出剧目,因遭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演的,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安排上演,2年内(至2021年底)均可享受原专家评审通过的政府补贴政策。
 
二、加大政府补贴演出剧目的评审频次
 
由于受疫情影响,演出市场复苏将滞后其它企业,年内大部分演出的档期预计将集中安排在5月份之后,且档期密集。为便于演出企业提前谋划和周密安排疫情后演出剧目的时间,将根据演出企业的申请,在原年度评审计划的基础上加大政府补贴演出剧目的评审频次,为演出企业票务销售预留充足时间。
 
三、适度增加政府补贴演出剧目比例
 
由于疫情压缩了2020年演出市场的供给,给演出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困难。为帮助演出企业渡过难关,在严格文化消费政府补贴剧目评审程序的基础上,2020年将根据演出机构剧目报审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扩大享受政府补贴剧目数量,并适度增加优质剧目的补贴比例,鼓励演出企业引进更多高端、高雅、高品质的演出剧目。
 
四、优化绩效奖励政策
 
为鼓励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引进高品质的演出剧目,支持票务平台和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利用自有平台和媒体矩阵加强文化演出市场宣传,引导更多的本地市民和外地游客走进剧场、剧院享受文化大餐,激发演出市场消费活力,优化对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和票务平台年度绩效奖励政策。根据年度各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政府补贴剧目单场售票率(市场价)达到70%以上的场次比例和市场宣传影响力,分档增加对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和票务平台绩效奖励额度。
 
五、加快文化消费政府补贴资金拨付
 
督促指导未完成2019年度政府补贴演目结算票据上报的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加快工作进度,及时按要求完成票务数据统计和相关材料报审。同时,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南京)智能综合服务平台同步加快组织对已完成结算报审的演出剧目的审计进度,对已完成结算审计的政府补贴演出剧目,协调财政加快拨付文化消费政府补贴资金,以缓解受疫情影响的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的资金压力。